各省轄市餐飲、住宿行業(yè)協會、長垣縣烹飪協會、商城縣燉菜產業(yè)發(fā)展協會、各專委會、各會員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省協為行業(yè)服務,為會員服務的理念,推動、規(guī)范并支持各級行業(yè)協會、各專委會的工作,現將省協相關工作流程確定如下:
一、各市、縣協會每年度初須向省協提交新一年度的工作計劃和上一年度的工作總結(新一年度計劃外的工作開展當自行定奪,如需省協主辦、支持的工作報秘書處后,由會長進行工作安排。)
二、各專委會每年初須向省協報新一年度的工作計劃和上一年度的工作總結。各專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需事前向省協秘書處進行報備,經省協秘書處上報會長并批復后方可進行。同時本著以會養(yǎng)會的原則,各專委會應根據活動是否屬於商業(yè)性質以適當額度向省協上交費用。
三、各專委會為協會下屬的職能部門,無自行成立分會、發(fā)展會員及認定稱號的職能,如需在各地市成立專委會,可推薦給地市協會,經地市協會同意并成立后接受省專委會的工作指導。各專委會的成員應為省協會員,并按會費繳納標準向省協繳納會費,由省協推薦給各專委會。各專委會不可自定會費標準并另行收費。各專委會指定其成員出任專委會內職務。
四、各會員單位需省協冠名、主辦及支持開展的各項活動,應在活動前七至十個工作日向省協秘書處報備。經省協秘書處上報會長并批復后方可進行。